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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亮,郝云华:云南少数民族非遗新生代传承人“回逆再构”式培养研究
2017-04-21

摘要:云南少数民族非遗产业发展形势喜人,但也面临新生代承传人的培养问题。以“回逆再构”式培养为思路,借鉴国内外非遗的教育与保护模式,对国家标准课程与非遗课程开发进行比较,发现两者间的差异可以通过教育的实施,在被教育者身上实现融合与共享,互补与共赢。进而结合组织行为学与管理学思想,对培养非遗承传人的学校提出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模式与优化措施。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回逆再构;培养研究

当今,云南少数民族非遗产业以独特性、多元性、回归性、关联性、变通性、生产性的发展势态呈现出勃勃生机,同时也因稚嫩无序而问题不少。特别是新生代传承人的受教育层次、生存状况、非遗的承传活动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数字化时代在保护非遗的同时也在催生非遗产业,非遗产业发展的现实问题是新生代承传人队伍的质量和数量问题,也就是新生代承传人的培养问题。“非遗”传承历经艰涩的族群认同到社会认同然后步入学校教育体系,引发更为广泛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认同,步履非凡,形成“似铁雄关步履健”的发展势态。但承传的主体是人,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是活态的承传人,承传人的培养问题是关键的现实问题,如何将“非遗”引入地方学校系统进行培养,是值得探索和研究的一个新问题。

一、云南少数民族传统型非遗传承人现状分析

云南少数民族传统型非遗传承人是所属族群中最有威望或有一技之长的长者,他们的需求层次从以技谋生(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上升到以技养家(社交需要、尊重需要),最后到以技致富(自我实现需要)实现最高层次的需求。因此非遗传承人的需求层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承传力。口传心授和行为示范是上一代传统型非遗传承人对新一代承传人的培养方式,正是这些传承人的存在和努力,才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充满鲜活的生命力。据云南省文化厅物质文化遗产办统计:2012年底云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传承人过世3人,由69人减少到66人,省级原来824人,截止到2012年底只有618人。云南省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由国家财政拨款),省级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由省财政拨款),各级政府每年还向他们发放“传承补助经费”,帮助他们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传承条件,以更好地开展收徒传艺活动。政府的激励措施的确为非遗传承人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动力,但是距离小康生活水平还是远远不够。通过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进行研究,我们得到如下信息:①传承人文化素质偏低,大部分为文盲。②年龄普遍偏大。其中84岁~54岁年龄段者居多,最年轻者47岁只2名。③传承人所赚的钱无法超过外出打工的钱,所以吸引力不大,大批农村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后继乏人。

因此,对后继传承者的再开发、培养与管理势在必行。

二、云南少数民族“非遗”传承培养的框架

云南少数民族的非遗传承模式大体有4种(见图1):一是师传,二是家传,三是族传,四是校传,即由地方学校、“非遗传习馆”系统地培训。四者之间相互独立、各具特色和优势。学校、“非遗传习馆”模式是近两年新创生的,没有历史借鉴,没经过系统规划,更没有经过实证研究和数据分析,还处于摸索和粗放、无序的跟风阶段。四种承传体系的兼融和优势互补是较理想的承传模式,是从现实到理想,从理想回到现实的科学的“回逆再构”培养框架。

三、新生代传承人“回逆再构”培养现状

“回逆再构”在这里指通过对非遗技艺等方面的反思和深化学习,然后依据非遗特色,结合现代的审美需求和经济发展态势,进行重组再构式的研究性、合作性、自主性学习,构造出适应性、前瞻性更强的产业体系。这是基于克拉夫基(Wofgang Klafki)的理论而提出的,目的是更有效地延续“非遗”的生命力。因为新生代传承群体是一个活态的群体,他们具有可变性和可塑性特征,这个特

征与环境形成互动的同时也在进行着自身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生存环境和接受社会发展的挑战。

非遗传承人名录显示老一辈传承人拥有以下特点:①都拥有自己所属族群的强认同和支持;②大多数传承人都获得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的认证;③他们都是族群中享有威望的智者;④他们都在传承中进行着创新,由于他们与族群生活的鱼水关系,致使他们的成果总是充满张力;⑤他们拥有承传能力和创造能力。

新生代传承人与老一代传承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受教育层次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生活的价值取向差异增大。在数字化交互媒体及“非遗”保护法共同保护非遗的现实境况下,新生代传承人的培养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在多元化的培养模式中,学校职能模式悄然创生,这其中也包含了对传统承传方式的协同教育与“回逆再构”式的教育。在这里,可以通过昆明合虚文化传播公司“公司+艺术家+农户”的实例看到非遗“回逆再构”式的资源整合与新生代传承人培养的优势。

昆明合虚文化传播公司与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转企改制,通过整合资源,实施公司+艺术家+农户的非遗产业化模式:1.以昆明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为主力军,聚合了40多位工艺美术优秀人才和“非遗”传人,其中10人在2008年被评选为昆明工艺美术师,多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工艺美术家”称号;2.将民间艺人从分散的单家独户组成团队形成合力;3.建立民族文化传习馆,馆内主要开设:刺绣、剪纸、彩扎、风筝、糖画、木雕、陶艺、草编、书法、绘画、雕塑、花灯、山歌、小品、民族舞蹈、古筝、古琴等专业,由此而形成了多元、现代的云南民族民间非遗传承体系;4.结合市场需要培训新的承传人。设有土陶工作室、乌铜走银作坊、滇派风筝工作室以及烙画、木刻、古琴制作、彩扎、银饰、泥塑、草编工作室、雕塑中心、刺绣中心等,生产的产品均由一个完备的机构来组织、策划、运作、营销,形成一个可操作的实体。建立了李四冲、迴流村、松华乡等多个生产基地,培养人才和开展订单生产同时并举。以手工艺产品制作为主,厂房扩至农户家中,形成了政府引资扶持、公司运作、艺术家操作、农户制作的公司+艺术家+农户的运作模式,不仅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了更多的传承人,而且帮助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5.以“遗”养“遗”,提升非遗文化品质,扩大非遗承传队伍,与众多艺术家签约,内容涉及木雕、刺绣、唐卡、面具等。①

这实际上是一个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实例,一个“非遗”的“回逆再构”式的资源整合实例。中、美专家在第二届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会上曾提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在保护的前提和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可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民众、融入生活,并丰富、滋养当代人的精神生活,有利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合虚文化传播公司正是走出了一条地方企业生产性保护非遗的新路。

四、洋为中用的“回逆再构”借鉴

国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教育承传开始得较早,有很多方面值得借鉴(见表1)。

日本宫城教育大学附属中学的“综合体验学习”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体验学习的内容。罗马美术学院共有3大院系,下设10个专业,其中有《当代与艺术遗产的联系和发展》,目的是培养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韩国建构了“非遗文化艺术与文化产业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成立“CT产业人才培养委员会”,培养专业的文化产业人才和非遗民间艺术人才。在课程设置中,韩国强调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扩展民间“非遗”艺术人才与纯艺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韩国首尔艺术大学是韩国大众文化艺术培育的摇篮,首尔大学国乐系的培养目标明文规定:始终继承发展传统文化艺术,培养兼备民俗音乐理论和实践的国乐人才。韩国还建立了文化产业的专门人才数据库,吸收民间“非遗”承传人才入库,并将“非遗”的承传保护形式走向商业化和旅游化。

五、复合型新生代传承人

“回逆再构”式的学校培养研究“把老一代传承人请进来,把新生代传承人送出去”,这是云南“非物质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的目的,自2009年开始启动,逐步在省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开课授徒、展示技艺。所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美术工艺、音乐、舞蹈、戏剧四大类。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借鉴田丰“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的经验创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玉溪师范学院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将非遗纳入选修课,并建立非遗传习馆,邀请各路学者、非遗老艺人进行授课和考证,采用与现代教育相结合的“回逆再构”模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突破,成为云南非遗承传教育的领军学校。继玉溪师院模式之后,非遗教育在云南艺术学院、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逐步兴起,开始聘请非遗传承人到学校进行短期的授课,但没有系统的教学课程规划和教材,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经验尚在探索积累中。

第一,地方少数民族非遗课程与国家常规统一课程“回逆再构”式开发的比较研究国家常规课程开发与地方民族“非遗”课程开发在目标、参与人员、课程观、学生观、教师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见表2)。 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也是两者的独特优势,二者通过教育的实施,在被教育者身上实现融合与共享,互补与共赢。对两者进行“回逆再构”式开发的目的是:①满足地方少数民族非遗承传的需要;②满足地方少数民族非遗产业发展的需要;③满足新生代承传人个体发展的兴趣和需要。

第二,培养新生代非遗传承人的学校组织管理研究

对“非遗”进行承传教育,需要高效的团队,团队的效能和“充足的资源、有效的领导、信任的氛围、绩效的评价与奖酬体系”⑦。因此,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者、学校领导者在组织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云南地方少数民族的“非遗”具有独特性和多样性,承传教育实施具有方方面面的复杂性和现实性,难于做出简单、准确和全面的概括。对新生代非遗承传人的培养与学校的组织管理、课程的开发与教学的研究实施等系列问题,有待于更多的专家学者和非遗传承工作者结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新生代传承人生活、生存的实际需要,结合环境、资源等客观实际进行研究与论证(见表3)。

总之,我们可以借鉴法国的非遗管理模式、日本的非遗保护激励模式、韩国的非遗生产性模式,美国的非遗教育承传模式,以及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依托我们地方民族非遗的充足资源,通过“回逆再构”式的优化整合,创生出适合中国国情和地方民情的培养新生代非遗传承人的学校模式。

注释:

①http://history.kunming.cn/index/content/2010-01/04/content_ 2060546.htm

②钟启泉:《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③王雨檬,冯倩:《各国文化遗产保护多措并举》,《中国木偶皮影》,2011年总第13期。

④贺学君:《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以江陵端午祭为例》,《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1期。

⑤钟启泉:《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⑥王伟凯:《日本与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述略》,《理论与探讨》2012年第2期。

⑦[美]史蒂芬·罗宾斯,蒂莫西·贾奇:《组织行为学精要》,吴培冠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

刊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