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刘魁立先生作为早期中国民俗学界少有的具有留苏背景、精通俄语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学者,在中国民俗学教学与课程建设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20世纪60年代以来,他先后在黑龙江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科研院所授课、演讲、招收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到民俗学学科建设与教学实践工作中来,开设了包括“中国民间文学”“民间叙事学”“欧洲民俗学史”等在内的多门课程。以今为界,刘魁立先生20年前的学术思想及相关成果集中收录在《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中。由点及面,梳理该论集的相关学术脉络,对于更为全面的把握当前民俗学教学与课程现状、制订更为合理的民俗学人才培养方案,多有良益。
关键词:民俗学;刘魁立;教学与课程建设;
作者简介:焦学振(1988-),男,山东济宁人,中央民族大学民俗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民俗学史。
钟敬文先生作为“中国民俗学之父”,在民俗学学科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世纪中后期,尤其是以顾颉刚先生为代表的一批早期著名学者相继过世后,钟老成为我国民俗学界当之无愧的领军人物。依托北京师范大学优势资源,在钟老的力荐下,刘魁立受聘于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专业导师,参与到民俗学教学实践之中。
刘魁立先生长于理论研究,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在北京师范大学兼任民俗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并开授“欧洲民俗学史”“民间叙事学”等课程,系统讲授以前苏联为代表的欧洲诸国的民俗学史相关内容。中国民俗学会成立,作为学会首任秘书长,努力融入到民俗学课程设置与教学工作中去,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任务。如,在《民俗学的概念和范围》演讲稿中,系统论述了民俗学学科建设与课程教学工作的相关问题。此外,刘先生长期关注民间叙事学、民间文艺学等内容,对于这些学科理论的建设做出了相应的贡献。
一、刘魁立留苏经历
刘魁立先生1934年生于日本铁骑统治下、距昂昂溪市(今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10公里处的“西屯”,出生后不久,即随父母定居至海拉尔市。1950年,在保送入读高中两月后,进入了军队系统所属的哈尔滨俄语专科学校(黑龙江大学前身)学习俄语。俄专毕业后,刘魁立先生留校从事俄语语法教学工作,但没过多久,又被转送至北京俄文专修学校留苏预备部进修,并于1955年以留学生身份被公派至莫斯科大学留学。
在前苏联留学期间,刘魁立先生将很大的精力花费在了俄罗斯民间故事的研究之上,拉慈克教授的古希腊罗马文学和契切洛夫教授的俄罗斯民间文学是他最爱上的课程。本科二年级时,他坚持完成了以民间故事为题的学年论文,此后连续利用寒、暑假期从事民间文学的田野调查工作,这在当时的各国留学生中是少有先例的。
1956年年初,刘魁立先生跟随鲍米兰采娃教授下乡调查,考察了前苏联伏罗涅什州安娜区老托以达村,这也是最著名的民间故事家科洛里科娃的家乡。调查结束后,针对调查期间的心得体会及相关的田野资料,提出了民间文学搜集工作中的“忠实纪录”原则,并于1957年在《民间文学》杂志上刊登了题为《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的文章。文章一经发表,即在国内形成了关于民间文学搜集工作标准的大讨论,以“搜集工作一字不移”为主要论点的这篇文章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有很多负面评论,甚至连钟敬文先生都被牵扯其中,被认为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而受到了不公的批判。由于时空的距离,这些批判并没有使他意识到与自己的关系,继续高效地进行自己的学术活动。
除老托以达村外,刘魁立先生还到过很多农村进行民间文学调查工作,如曾前往临近芬兰边境的卡累利亚地区寻访几近消亡的民间史诗卡雷瓦拉的踪迹。这些田野工作也为其后期开设“欧洲民俗学史”“民间叙事学”等课程,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通过选修托卡列夫教授的“世界民族学”、梅列金斯基教授的“史诗原理”“神话诗学”等课程,坚定了其将民间文学作为专业的决心,并在由莫斯科大学本科生转为研究生时,继续坚持了这一专业方向不变。研究生期间,刘魁立先生先是跟随契切洛夫教授学习,在契切洛夫因心脏病发作不幸去世后,又改投鲍米兰采娃教授门下继续研究民间故事。读书过程中,他极为敏感的将中国学术发展状况与俄国民间文艺学的历程进程进行对比研究,构成了其关注的领域之一。1961年,在选定将俄国农奴制改革时期民间故事作为研究对象,并完成了题为《俄国农奴制改革时期的民间故事中的现实与幻想问题》的学位论文答辩后,刘魁立先生获得了莫斯科大学语文学副博士学位返回祖国。
二、关于中国民俗学学科性质、结构的认识
20世纪80年代,在历经磨练、长期遭受歧视后,中国民俗学界迎来了难得的春天,也面临着一个百废待兴的复杂局面。为加速中国民俗学的发展进度,中国民俗学会于1983年5月21日成立3个月后,即举办了“首届全国民俗学与少数民族文学讲习班”。在此次培训班中,刘魁立先生系统论述了包括民俗学学科开端标志、学科独立标志、民俗学的定义及范围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一)民俗学学科开端的标志
在谈到中国民俗学的开端时,刘魁立先生曾这样表述;“通常在阐述中国现代民俗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时,大都以中国近代民族民主运动的兴起,特别是‘五四’运动为其发端。”可见,就现代意义上的民俗学学科而言,刘魁立先生将“五四”运动及由之引发的一系列民俗文化行为视为始发点。“五四”运动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民众文化觉醒的开端与标志性运动,民族危机的加深及思想解放运动的深入无疑为被封建社会时期压抑已久的民俗学学科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适时,以蔡元培、周作人、鲁迅、顾颉刚、钟敬文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学者积极参与到中国民俗学学科的建设之中,加速了民俗学这一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学科走向独立的进程。
与此同时,刘魁立先生特别强调民俗资料的搜集史问题,认为“我国从很早以前,就曾经大规模地进行过,并且取得过相当可观的成绩。因此中国民俗学的历史恐怕还要上溯到汉代,乃至要从先秦说起”。以时间范畴为区别标志,将现代民俗学与古代民俗搜集史进行区分,是建立在对文化遗产高度重视的基础之上完成的,也为更为清晰地把握民俗学分类标准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有效维度。从这个意义来讲,历史长河积淀下来的厚重的民族民俗文化,是中国民俗学得以与他国民俗学一较短长、交相辉映的重要资本。
(二)民俗学学科独立的标志
关于包括民俗学学科在内的各类人文社会学科,刘魁立先生认为其独立标志有三;
1.研究对象;明确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
2.专门结构;明确的学科范围、框架、任务;
3.学科功能;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研究对象、专门结构、学科功能这三者,共同组成了民俗学学科的基本框架,是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主要依据与判定标准。从研究对象上来看,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的研究对象虽然有一定程度的趋同性,但这几个学科在研究实际问题时的出发点、着力点及使用的研究方法具有相当程度的差异性,从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方面着眼,他们的研究对象就有了相对意义上的关联与绝对意义上的不同。
再说民俗学所特有的范围、框架、任务,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了民俗学的专门结构,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学科体系。顾名思义,民俗学以民俗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透析与民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类日常事项,获取隐藏在表面事项背后的深层文化内涵与社会结构。需知道,任何文化都绝不是孤立存在于社会公众之中,而是透过一定的空间、一定的时间,以一定的人群为基础表现出来的文化事项。也就是说,民俗现象是通过长期生活,由人们共同创造出的、适宜某一地域范围内生活实际与文化认同的现象。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某种约定俗成的范式,以文化认同、情感记忆等方式被长期保留在生活之中,逐渐形成了民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在我国,民俗现象的发生具有典型的多元性特点;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生产方式造就了形式各样的民俗文化,这些民俗现象很难用客观化的标准加以量化,其内涵也能被从不同的维度加以解读。费孝通先生曾就这一问题,提出了有名的十六字方针设想,即;“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也就是在欣赏本民族文明的同时,也能欣赏、尊重其他民族的文明,那么,地球上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就达到了一种和谐,就会出现持续而稳定的‘和而不同’。”刘魁立先生在表述这一问题时,同样着重指出民俗传承现象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发展而深化,总体而言,是与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相适应的。然而,他同样强调“民俗学研究是应该而且也能够对所有民俗事象进行深入的、科学的分析,从而为推陈出新、移风易俗做出自己的贡献来的”。
从刘魁立先生关于民俗学学科独立标志的三要素出发,可以窥见在对待不同族群文化时,与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美美与共,和而不同”思想有着相通的内容。费孝通先生是中国著名的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家,如果从学科视角来分析,可以印证民俗学作为社会学的二级学科,与以上提到的诸学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甚至可以说,这种联系贯穿于现代民俗学发展的进程并深刻影响着民俗学学科的动向。
(三)民俗学及民俗的定义
民俗学的定义种类繁多,民俗学家们基于对生活习俗的理解、尝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各类表述。这些定义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民俗学的本质及特点,就刘魁立先生而言,也曾对民俗学进行过如下定义;民俗学是研究人民群众的生活和文化的传承现象,探求这些传承现象的本质和功能以及其发生、发展、变化、消亡的规律的一门科学。
定义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并强调了生活和文化的传承现象,针对传承现象的过程、规律,也有精彩的概括与提炼。在对传承现象进行讨论之后,又将民俗的定义加以规整;所谓民俗,是指人民群众中的一定的人群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共同创造的、广泛流行的、同时被当作某种规范加以保持的习惯。
刘魁立先生重视客观事实对于民俗现象的重要性,同时指出民俗学不应成为对陈旧事物的专门研究学科,强调对民俗学学科进行严谨的逻辑认识并对事实内容进行概括和系统化。总而言之,刘魁立先生对于民俗学及民俗的相关定义,都是在立足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依靠观察、识别种类繁多的民俗传承现象,并通过透析现象本身的内涵、功能及发展、消亡规律后得出的。他关于民俗学及民俗的经典定义,对于当今民俗学界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借鉴作用。
(四)民俗的分类;物质生活方面,精神生活方面,社会生活方面
就民俗学调查、研究的对象,刘魁立先生分成了物质生活方面、精神生活方面及社会生活方面进行论述。物质生活方面的民俗现象,主要指民众在从事日常生产活动及社会生活时,与自然环境发生交集从而产生的一系列行为习惯。这种交集分为适应与对抗两个方面,最终均以妥协的方式得到合理解决。精神生活方面,则多指精神层次和精神观念方面的民俗事象,人们由于所处环境生产力及认知方面的局限,对自然现象及周边社会存在着诸多认识的盲区与死角,为了更好的生活,满足自我精神认同的需求,也便产生了相应的民俗传承。至于社会生活方面的民俗,则较为直接的体现在作为社会存在主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诸如族群、家族、民间组织、社会群体等都是这一现象的直接体现,如果不考虑社会现象的内容特点,仅仅从表面现象出发,则很难理解各类组织存在的意义及价值,这也是民俗学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针对民俗学所涉及的广泛范围,刘魁立先生先后将物质生活民俗分为11类,精神生活民俗分为6类,社会生活民俗分为7类。试列表以说明,见表1;
表1民俗学研究对象一览表(4)
这一分类表格,用量化的方式将民俗学需要重点调查、研究的对象加以明确化、具体化,虽然在《民俗学的概念和范围》的演讲中,刘魁立先生并未就民俗学的基本特点、民俗学的功能与产生、民俗的演化和发展等问题加以阐释,但他却用诗一般的语言及自然科学般的严谨思维,将与民俗学关系最为密切、最为核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剖析与解答。透过这篇精彩的演讲稿,无论是专门从事民俗研究的专家,亦或是刚入民俗的初学者,都能受到有效的启发、获取确切的知识。作为中国民俗学会“首届全国民俗学与少数民族文学讲习班”主讲人之一,刘魁立先生关于中国民俗学教学、课程设置的认识与实践活动,对于中国民俗学界的走向及其在高校中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中国民俗学学科的贡献研究
(一)神话理论研究
神话理论及民间文学研究是刘魁立先生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对于神话的实质、内容、学科属性、研究方法、神话思维及代表人物他都曾进行过系统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有相当部分被收录到《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中,《神话及神话学》《神话研究的方法》《关于防风神话》《欧洲民间文学研究中的神话学派》均是这一方面的代表性成果。
《欧洲民间文学研究中的神话学派》从神话学派的崛起和德国浪漫主义思潮谈起,论及格林兄弟发掘民间文学的具体实践及“人民精神”观点,详细论述了以格林兄弟为代表所创立的历史比较研究法方法论,指出格林兄弟学说、作品受到欢迎的深层原因。此外,对于民间文学的神话起源学说,他结合“比较神话学之父”马科斯·缪勒《比较神话学》这一民间文学研究专著中的著名公式“神话是语言的疾病”,以相当的篇幅给予了论述。在《缪勒和他的<比较神话学>》中,作者从缪勒的生平及学术背景着手,分析了马科斯·缪勒的跨学科知识背景体系,认为《比较神话学》既是一部语言学著作,又可被认为是一部神话学著作。根据刘魁立先生的观点,除神话学派、流传学派外,民俗学、历史学、宗教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者都可以将此书纳入自己学科的研究范畴之中加以考虑。《比较神话学》的中心论点认为神话核心及各类神明的原型都应归于太阳,即为“太阳中心说”。虽然“太阳中心说”已被绝大多数人所抛弃,但作者站在缪勒所处时代出发,认为《比较神话学》使用历史比较研究法并引进梵语对神话加以分析,扩大了研究神话的视角,其跨学科研究的方法具有前瞻性及可取性。
除了缪勒,以昆、施瓦尔茨、曼哈尔德、布斯拉耶夫等为代表的神话学派人物及主要思想,在《刘魁立民俗学论集》中也有相关介绍与说明。
(二)拓展民俗学范围、深化民俗学认识
正如前文所言,刘魁立先生将民俗学的研究范围划为包括物质生活方面、社会生活方面、精神生活方面在内的3大类、24小类。这种具体分类,对于明确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深入研究相关民俗事项及解释民俗行为均有重要意义。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学界对民俗学学科的认识还存在着不小的分歧,这一分类标准对于认识人类社会自身、提升民族自我意识、凝聚民族情感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标准与方法。成文至今已有34年,但通过这一分类标准,民俗学拓展了学科的研究范围,时至今日依然具有借鉴意义。
除了民俗学学科整体外,刘魁立先生还结合留学、工作经历及田野实践活动,从更为广大的视角出发,对民族文学进行宏观思索和微观分析,认为民族文学应面向时代的需求、不断开拓未知领域。关于民族文学问题,他曾提出了完善民族文学体系内容的“三个台阶”理论,认为应加强搜集、编撰族别文学史资料,将这一内容描述、说明和条理化;要重视民族间文学交流及文学影响状况;结合前两项工作,重新梳理真实的民族文学发展脉络。刘魁立先生极其认可民族文学的独特贡献,在《关于民族文学研究之二》中提出要转变对民族文学的一些错误观念。这些与民族文学相关的论著对于拓展民俗学研究范围、深化民俗学认识,都起到了思维解放作用。
(三)坚持民俗学服务于社会发展
对于民俗学学科,刘魁立先生一向重视其社会功能性,强调民俗学学科必须服务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无论是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社会民俗或是民间民族文学,都融入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这种经世致用的学术思想,对于民俗学的迅速发展,显得弥足珍贵。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民俗学发端于民族民主高潮“五四”运动,民族危机的加剧促使了民俗资料搜集工作及民俗学学科的迅猛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民俗学科得到了再次发展的宝贵时机,但也面临着诸多困惑;民俗学究竟为何物?其调查对象、研究方法、学科属性、作用价值都有哪些?一系列的问题促成了对民俗学学科的大讨论,刘魁立先生曾言简意赅地指明;“今天,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研究千百年来的人民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并且以这种研究的成果来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这是历史交付在我国民俗学工作者肩上的光荣任务。”这一段文字是他强调民俗学服务于社会发展的最好写照,也是刘魁立先生在学术研究方面务实作风的具体体现。
(四)译介研究
70年代,刘魁立先生以其旺盛的精力,开始了大量的译介工作。拉法格的原始文化论著《列宁年谱》、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序幕》等著作的翻译,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合计200多万字。《序幕》这本小说描述了农奴制改革前夕沙俄国内激烈的思想斗争状况,是研究当时俄国民俗思想的辅助材料。
1980年起,在协助毛星先生编辑《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并顺利出版后,刘魁立先生对中国学界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思考,认为由于长时间与国外学术交流处于停滞状态,导致了学界缺乏参考和比较的参照标准,中国学者才智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机制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有鉴于此,“为了认识和分析当代外国的五光十色的新理论、新观点,我认为有必要以简捷的办法和较快的速度追视其历史,明了其根源,这样才不致于在这些时新论调的绚丽的外衣和炫目的光彩面前感到困惑莫解。”《原始文化名著译丛》于1985年开始出版,力求将欧洲民间文化研究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引入国内,供中国学者参考,进而在国际学术对话体系中获取相应的地位。
为了使学者们更易理解原著内容,刘魁立先生先后撰写了他阅读《原始文化》《金枝》等著作的认识、分析性文章《泰勒和他的<原始文化>》和《论<金枝>》,并以序言的形式刊印在书目之中。20世纪80年代,《原始文化名著译丛》等译著的出版,是中国民俗学界“放眼看世界”的创造性举措并深深影响了民俗学界的发展进程。
(五)促进中国民俗学的对外交流
1983年至2010年,刘魁立先生将相当一部分的精神放在了中国民俗学会的主持工作中,历任学会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作为中国民俗学会成立的主要参与者及创会秘书长,刘魁立先生对中国民俗学会的发展,扩大中国民俗学在世界民俗学界的影响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994年,时任学会副理事长的刘魁立先生与日本、韩国口头传统研究最著名的学者稻田浩二、崔仁鹤共同创立了亚细亚民间叙事文学学会,为研究东亚民间故事传统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刘魁立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类型文本的形态结构分析》即是在亚洲民间叙事文学学会年会中提交的会议论文。该文运用类型学理论对“狗耕田”的28个文本进行了共时性比较并对文本形态进行总结,根据同一类型故事中的中心母题、母题链等单元,和类型、类型变体进行理论推断并绘制出该故事类型所有文本的示意图。这篇文章得到了日本著名学者稻田浩二的极力推崇并用“朝闻道,夕死可矣”表达对报告的认可。会议结束后,刘、稻二人通过信件,完成了有关《民间叙事的生命树》相关的多篇学术通信,构成中国民俗学界的一段佳话。
除了开展亚洲民间叙事文学相关的国际学术活动外,刘魁立先生还曾多次组织与其他国家、地区民俗学界的交流活动,先后接待了来自美国、匈牙利、南斯拉夫、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蒙古等多国的民俗学家或民俗学调查团队,开时代之先锋。福田亚细男、邓迪斯、李福清、任东权、戈察尔、戈姆扎多夫、贺大卫等一批学界名流相继造访。这一系列的国际交流活动,为中国民俗学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结语
民俗学作为与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密切相关的学科,似乎更应被划为人文学科而非社会学科。根据刘魁立先生关于民俗研究对象的划分,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和精神民俗都是其中的重点。但就民俗学家们的专长来论,精神民俗或民间信仰才是更能发挥其研究特长的领域。为此,开设民俗学(含民间文艺学)专业的各大高校在设计相应课程时,理应更加关注民俗学学科的特殊性,将包括民间文学、神话学、民俗学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在内的各个内容加入其中。根植田野工作,扎实学好民俗学经典理论,利用人类智慧已经照亮的道路而不迷失于五光十色的各种理论范式,这才是学科建设与课程设计的初衷与目的。
刘魁立先生作为我国民俗学界第二代学者的代表人物之一,以其开拓视野及极具拓展性的思维,为中国民俗学的学科建设及民俗学教学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作为早期留苏博士,他以自身丰富的求学、田野经历,将当时国外最为先进的民俗学理论介绍到国内供相关学者使用;作为黑龙江大学高校教师,他努力完成民间文学及相关民俗学课程的授课任务,培养具有民俗学视野的学生。在此期间,他还努力参与到东北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调查、搜集、整理工作之中并做出相应的成果;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工作人员,他主持或协助编撰了一系列国内外经典丛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原始文化名著译丛》等套书都是在此期间完成的;作为精通俄语的专家,他先后翻译了《列宁年谱》二卷及恩格斯的早期著剧作《列恩齐》,后收录在《马恩全集》第四十一卷;作为中国民俗学会创会秘书长及前任会长,他规范了学会的一系列制度,努力吸收民俗学界翘楚加入其中。此外,他还创立了亚洲民间叙事学会,为研究东亚民间故事传统搭建了便利的交流平台;作为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他为抢救、保护、传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宝贵财富,依旧奋斗在文化工作的最前线。
可以说,当今中国民俗学的教学与课程建设,离不开以刘魁立先生为代表的一批民俗学家的共同努力。在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今社会中,通过回顾刘魁立先生的个人学术史及相关的论著,对于更好地设计出有利于培养复合型民俗学人才的民俗学课程无疑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原文载于:《赣南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04期,详细注解请参见原文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